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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18 16:58:00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上海
根据2025年4月新奥股份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作为私有化的对价,每1股新奥能源可以获得新奥股份新发行的2.9427股H股和24.50港元的现金付款。请问这里的24.50港元的现金付款,根据现行法律,需要纳税吗?
新奥股份:
您好,本次新奥股份对新奥能源的私有化对价包含H股对价及现金对价两部分,其中现金对价为24.5港元/股。如您为新奥能源的港股通投资者,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等政策,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港股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港股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如公告所提示,投资者如对税务影响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自身的专业顾问,新奥股份、新奥能源及其财务顾问不会就股东的税务影响或纳税义务情况承担责任。感谢您的关注。
(来自 上证e互动)  答复时间 2025-06-19 14: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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