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0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公告编号:2025-018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本次修订的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说明
(一)完善股东会运作机制。一是调整股东会提议召开、召集和主持等程序性规定。具体包括审计委员会全面承接监事会相关职权,新增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明确股东会当场公布表决结果。二是调整股东会提案权的相关规定。除明确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的股东会提案权外,还将临时提案权股东的持股比例由百分之三降为百分之一。
(二)其它。根据新《公司法》,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半数以上”、“二分之一以上”改为“过半数”。
本次具体修订,详见附件《本次修订前后对比情况》。
附件:本次修订前后对比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0 日
附件:
本次修订前后对比情况
修订前 修订后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
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司章程指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公司 指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等规
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
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
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
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 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
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
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
下列职权: 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 项;
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