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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1 21:08:59 股吧网页版
云煤能源: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2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1 总则

1.1 为强化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提高决策水平,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能是协助董事会独立地审阅公司财务汇报程序、内部监控、风险管理制度的成效,及公司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并对上述工作进行监督和核查。

1.3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1.4 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2 人员组成

2.1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会计专业人士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2.1.1 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2.1.2 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2.1.3 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主任委员须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的专业经验。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经过半数委员同意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2.2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2.3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实施细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2.4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协助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资料准备等工作。

2.5 公司须组织审计委员会成员参加相关培训,使其及时获取履职所需的法律、会计和上市公司监管规范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2.6公司董事会须对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独立性和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必要时可以更换不适合继续担任的成员。

3 职责权限

3.1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3.1.1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1.2 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3.1.3 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3.1.4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3.1.5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3.2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委员会的提案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由审计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给予配合,不得利用其控制权干扰审计委员会的决策与监督。

3.3 审计委员会应当就认为必须采取的措施或改善的事项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建议。

3.4 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3.5 公司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须由审计委员会形成审议意见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后,董事会方可审议相关议案。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影响。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促外部审计机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审慎发表专业意见。

3.6 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的职责须至少包括以下方面:

3.6.1 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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