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可不可以理解为一个单纯的劳务纠纷
$*ST新潮(SH600777)$ 你请了我做管家,还没到期你就让我走人,我不同意,我要告你,撑死了陪你两个月工资,更何况还是你自己聘用的自己股东大会都没召开讨论也没投票,不要当了几天长工就觉得地主的家业老婆都是你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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