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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26 03:45:58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四川
别自己把自己整怕了,留给伊泰的时间非常充足。就算极端情况出现,新潮能源的最后退市时间也要明年九月后。
发表于 2025-07-25 18:42:05 发布于 江苏

$*ST新潮(SH600777)$  新潮能源第十三届董事会能否顺利取得海外核心资产的控制权,需结合其股权结构、法律争议及跨境监管环境综合分析。以下是基于现有信息的深度解析:

 

一、控制权争夺的核心矛盾

 

1. 海外资产的战略地位

新潮能源99.91%的资产(约338.47亿元)集中于美国二叠纪盆地的页岩油资产,包括Surge Energy US Holdings等实体。这些资产的控制权是各方争夺的焦点。

2. 股权架构的复杂性

海外资产通过多层嵌套结构控制:

- 宁波鼎亮(持股79%)和浙江犇宝(持股21%)为境内持股平台,通过美国子公司Surge Energy US Holdings间接持有油气资产。

- 2023年,宁波鼎亮的普通合伙人(GP)从境内公司烟台扬帆变更为美国公司Seewave,而Seewave的唯一董事和CEO为原董事长刘珂。这一变更导致深圳宏语等股东质疑刘珂通过“内部人控制”实际掌控海外资产。

3. 上市公司与股东的立场分歧

新潮能源公告称Seewave是其全资子公司,控制权未转移,但深圳宏语等股东指控刘珂通过修改合伙协议,将宁波鼎亮的决策权、分红权等全权授予Seewave,形成“合法但不合理”的控制链条。

 

二、新董事会的控制权挑战

 

1. 伊泰B股的战略意图

伊泰B股通过2025年5月的要约收购持有新潮能源50.1%股权,成为控股股东。其目标是整合煤炭与油气资产,将新潮能源作为“煤炭+油气”双主业平台。但伊泰B股缺乏海外能源管理经验,需依赖现有团队或引入第三方管理。

2. 法律与监管障碍

- 美国外资审查(CFIUS):伊泰B股的收购可能触发CFIUS审查,若未通过,可能限制其对美国资产的控制权。

- 内部治理缺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新潮能源2024年财报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暴露内部控制失效问题,可能影响新董事会的决策效力。

- 股东诉讼风险:深圳宏语已就海外资产控制权问题向证监会举报,并可能提起诉讼,若法院认定控制权转移无效,新董事会需重新调整架构。

3. 实际控制人的隐性影响

刘珂虽已卸任董事长,但其通过Seewave仍实际控制海外资产的日常运营。此外,刘珂被烟台市公安局立案调查,但美国子公司的股权结构不透明,其个人影响力可能持续存在。

 

三、控制权获取的时间框架

 

1. 短期(3-6个月)

- 内部整合阶段:新董事会需完成对境内空壳公司的清理,并通过股东大会修订公司章程,明确对海外资产的管理权限。

- 法律程序启动:若深圳宏语的举报进入司法程序,法院可能冻结相关股权或资产,延缓控制权转移。

2. 中期(6-12个月)

- CFIUS审查结果:若伊泰B股主动申报并通过审查,可合法行使控制权;若未通过,需调整交易结构(如引入美国本土合作伙伴)。

- 股东协议重签:新董事会需与宁波鼎亮的有限合伙人(LP)重新谈判,修改合伙协议以收回Seewave的决策权。

3. 长期(12个月以上)

- 管理层更替:若刘珂团队拒绝配合,新董事会需通过法律手段更换Seewave和Surge Energy的管理层,这可能引发美国当地诉讼。

- 资产剥离或重组:若控制权争夺持续僵持,伊泰B股可能考虑将海外资产分拆上市或出售,以实现战略退出。

 

四、关键变量与风险提示

 

1. CFIUS审查结果:若审查认定交易威胁美国国家安全,可能要求伊泰B股剥离资产或限制运营,直接导致控制权争夺失败。

2. 法律诉讼结果:若法院支持深圳宏语的主张,海外资产控制权可能回归上市公司,但需重新调整股权架构。

3. 市场情绪与股价波动:控制权争夺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股价大幅波动,影响新董事会的融资能力。

 

五、结论

 

新潮能源新董事会要取得海外公司的控制权,需跨越法律、监管和内部治理三重障碍。最可能的路径是通过CFIUS审查后,与刘珂团队达成和解,以股权补偿或管理层更替换取控制权。这一过程可能需要6-12个月,但存在以下风险点:

 

- 若CFIUS审查未通过,时间将延长至12个月以上;

- 若法律诉讼升级,可能导致控制权争夺陷入长期僵局。

 

最终,伊泰B股能否实现“控股+控制”的双重目标,取决于其资源整合能力与跨境博弈策略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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