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第五章第四十八条规定,若上市公司在规则规定期限内无正当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第五章第四十八条规定,若上市公司在规则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可按照业务规则对其挂牌交易的股票及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并要求董事会作出解释并公告。该条款旨在强化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监管,确保股东权益行使和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姨太可以在7月6号复牌并监事会否决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下。向上交所申请停牌,直至90天后,姨太可以招集股东大会,改选董事会。
2025-07-01 10:08:23 作者更新以下内容
相信伊太公司会用好此项规则。‘该条款旨在强化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监管,确保股东权益行使和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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