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600776 900941 股票简称:东方通信 东信 B 股
编号:临 2025-021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以
通讯方式召开。公司 3 名监事参加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报告和议案:
(一)公司 2025 年上半年业务报告及下半年重点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 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二)公司 2025 年上半年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 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三)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 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 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同意公司根据自身经营发展情况及业务需要,结合现行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相关要求,对公司现有经营范围进行适当修改并增加相关内容。
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完成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成员在监事会中担任的职务自然免除。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第九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为公司发
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编号为临2025-022 的《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的事项前,公司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