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秘您好! 董事会在明知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已发出的情况下,仍于6月19日通过需股东大会批准的ENC议案,是否构成决策程序瑕疵? 针对该失误,公司是否已制定临时股东大会时间表以补救? 若7月10日前未发布通知,是否意味着董事会放任交易流产风险?”
南京熊猫:
投资者您好,感谢关注。公司根据交易实际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请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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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上证e互动)
答复时间 2025-06-23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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