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
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工业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严格监管。中航工业财务公司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公司与中航工业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关于中航重机拟受让中航一期所持安吉精铸部分股权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满足发展的需要,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关联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原则确定,交易定价方式客观、公正,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该事项的决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页无正文,系《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次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王立平 王雄元
曹 斌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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