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3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七月
目 录
议案一 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3议案二 关于修订《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44议案三 关于修订《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53议案四 关于修订《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议案......56议案五 关于修订《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议案......57议案六 关于修订《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的议案......59议案七 关于修订《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议案......60议案八 关于修订《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的议案......65
议案一 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 3 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不会影响公
司内部监督机制的正常运行。监事会取消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监事会相关制度将予以废止。同时,对《公司章程》进行了相应修
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 现条款 原条款
号
第一条 为维护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 第一条 为维护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
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 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1.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制订本章程。 订本章程。
第八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
2.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任。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
3.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新增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
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
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4.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的债务承担责任。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5.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
股东可以起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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