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2 17:19:31 股吧网页版
通策医疗: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上海存济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600763 证券简称:通策医疗 编号:临 2025-024
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上海存济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100%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策医疗”或“公司”)全资子公
司浙江通策口腔医院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策口腔投资”)
收购上海存济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99%股权,
全资子公司杭州通盛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购标的公司 1%股权,交易
总金额为 4600 万元。

标的公司为上海通策口腔医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通策口腔医院
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为吕建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导致公司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
障碍。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前,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与目标企业
未发生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须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1.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通策医疗全资子公司通策口腔投资收购上海存济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99%股权,全资子公司杭州通盛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购标的公司 1%股权,交易总金额为 4600 万元,交易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本次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3.其他说明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前,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与目标企业未发生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等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标的公司为上海通策口腔医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通策口腔医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及实际控制人为吕建明先生,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上海通策口腔医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桃林路 49 号 1 层

法定代表人:吕建明;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20-07-09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4KA07R;

登记机关: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一期财务状况(经审计):截止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 4,669.20

万元,净资产 1,999.53 万元,2025 年 1-4 月主营业务收入 0 元,净利润-0.01
万元。

三、标的公司介绍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存济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3 年 7 月 5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CPKGAK1P;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桃林路 45、29 弄 4 号 1_4 层,29 弄
5 号 1 层,29 弄 6、7 号 1 层

法定代表人:吕建明。

2、股权结构:上海通策口腔医院有限公司持股标的公司 100%股权。

3、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4、标的公司

标的公司建设的口腔医院坐落于上海通策大厦,地处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金融贸易区核心地段——浦东大道 1235 号。项目北临昌邑路(沿江道路),紧靠黄浦江岸线,南接浦东大道,西邻桃林路,东依万科大型综合体。医院口腔医疗区域总面积 4064.86 平方米,规划配置牙椅 72 台。

该口腔……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