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在投资者关系工作中,涉及信息披露的事项,同时执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认同。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
第四条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上市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上市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上市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内容和方式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内容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五)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六)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七)企业文化建设;
(八)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九)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六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
1、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2、股东会;3、公司网站;4、分析师会议或说明会;5、一对一沟通;6、邮寄资料;7、电话咨询;8、广告、宣传或其他宣传材料;9、媒体采访和报道;10、现场参观;11、路演;12、其他。
第七条 《证券时报》为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根据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应进行披露的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在上述报纸和网站公布。
第八条 公司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指定报纸和指定网站,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公司公告。
公司应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的报道,不应以宣传广告材料以及有偿手段影响媒体的客观独立报道。公司应及时关注媒体的宣传报道,必要时可适当回应。
第九条 公司充分重视网络沟通平台建设,并在公司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通过电子信箱或网上交流等方式接受和答复投资者提出的问题、投诉和建议,及时发布和更新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信息。
公司将利用网络等现代通讯工具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交流活动。
第十条 公司将丰富并及时更新公司网站的内容,将新闻发布、公司概况、经营产品或服务情况、法定信息披露资料、投资者关系联系方法、专题文章等投资者关心的相关信息放置于公司网站。
第十一条 公司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咨询电话由熟悉情况的专人负责,保证在工作时间线路畅通、认真接听,通过有效形式向投资者反馈。咨询电话号码、地址如有变更将尽快公布。
第十二条 公司适时安排投资者、基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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