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2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南 昌
二〇二五年九月
议案目录
议案一: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
议案二: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股东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特制订本须知。
一、股东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会议人员应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在会议召开前十分钟向大会秘书处办理签到、登记手续。
五、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股东权益。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要求发言的,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十分钟至大会秘书处进行发言登记,大会秘书处将按股东发言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安排股东发言。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得发言。
六、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和所持公司股份数,股东应在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有直接关系的范围内展开发言,发言应言简意赅。超出议案范围,欲向公司了解某些方面具体情况的,应在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 5 分钟,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应认真负责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回答问题时间不超过十分钟。
七、大会召开期间,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8 日 14:50
二、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火炬大街 788 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刘为权董事长
五、会议出席人员: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会成员、
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六、会
议议程:
1. 宣布会议开始。
2. 宣读会议须知。
3. 宣布大会出席情况。
4. 推选 2 名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和 1 名监事参加计票和监票。
5. 审议如下议案:
(1)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 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发言。
7. 大会表决(记名投票表决)、统计会议表决票。
8. 宣布表决结果。
9. 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10.签署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等有关文件。
11.宣布会议结束。
注:
1、本股东大会材料中多处数值为保留 2 位小数,且存在采用不同单位(万元或元)统计。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或小数点差异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中药业”“本公司”或“公司”)
议案一: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汇报如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股东利益、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公司拟订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合 并 报表 中可 供全 体 股东 分配 的 利润 为人 民 币
2,569,586,837.96 元,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495,637,479.06 元。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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