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9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8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应参会监事 3 人,实到 3 人。会议召集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娇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监事会认为,《江中药业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真实反映了公
司 2025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编制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发展计
划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5-040)。
三、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监事会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及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业务的能力。续聘其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可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与稳健性,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及审计工作要求,聘用期为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5-041)。
四、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 1 名激励对象辞职、8 名激励对象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
符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全部解锁要求,根据《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的通知(国资考分〔2020〕178 号)》《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江中药业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11 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以授予价格减去其持股期间取得的派息额后的金额回购上述 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2,733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款总额为 89,730.75 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2025-043)。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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