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8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8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
员列席。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为权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研究和讨论,审议通 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认为,《江中药业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真实反映了公
司 2025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编制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已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
事会审议。
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公司拟订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公
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 红利 5 元(含税)。
若以 2025 年半年度末公司总股本 634,996,022 股为基数计算,每 10 股派
发 5 元(含税),共计派发 31,749.80 万元,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 2025 年半年
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 60.78%。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5-040)。
三、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相关专项审计工作,聘用期为一年。2025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 2024 年度保持一致,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 2025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毕马威华振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已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5-041)。
四、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进展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发展质量、改革创新效能、公司治理质效、市值管理水平,公司贯彻落实《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相关举措,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要求,每半年评估行动方案的执行效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2025-042)。
五、关于审议公司经理层成员 2025 年业绩合同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根据《江中药业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制定了经理层成员 2025 年业绩合同,主要内容包括财务指标、关键管理主题指标、加减分项构成等。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总经理签订公司年度业绩合同,授权总经理与其他经理层成员签订个人年度业绩合同。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已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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