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05 16:00:33 股吧网页版
富维股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材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06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600742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材料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

目 录

一、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3
二、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6三、议案名称:

序号 议案名称 页码

1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自觉遵守。

1、为能及时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持股总数,做好会务接待工作,希望拟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各位股东配合公司做好登记工作,并请登记出席股东会的各位股东准时出席会议。

2、为保障会议秩序、提高会议效率、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本次股东会现场。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相关规则。股东要求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的,应当在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时提出。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应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
有多名股东同时要求发言的,会议主持人将按照其持有股份由多到少的顺序安排发言。

4、股东要求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或名称)及持有的股份,股东发言不得提出与本次股东会议案无关的问题,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大会表决时,将不进行发言。

5、会议主持人应回答股东的合理问询,或指定有关人员回答。如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可以在股东会结束后做出答复。若股东的问询与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合法利益,会议主持人和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6、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现场表决采用记名方式,以填写表决票的方式投票表决,由一名监事代表监票,股东(或授权代表)、律师计票,请各位股东在表决票上签名。

8、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 15 点 00 分。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 5168 号富维股份董事会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胡汉杰先生。
四、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报告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股份。

2、宣布现场会议的监票人及计票人。

3、审议议题:

序号 议案名称 页码

1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

4、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问询或发言、现场投票表决。

5、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结果。监票人宣读现场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束,汇总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情况,并公布各议案表决结果。

6、宣读本次股东会决议。

7、见证律师发表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

8、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半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 未 经 审 计 ) , 公 司 2025 年 半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为
404,906,009.04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65,23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