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富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5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董事卢
志高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以现场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书面委托董事长胡汉杰先生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孙静波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以现场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书面委托董事李鹏女士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强巍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8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8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8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8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关于搭建资金管控平台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2.80 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743,057,880 股,以此为基数测算,预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08,056,206.40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分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8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号:2025-059。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关于新增《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标准统一,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内容详见公司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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