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0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5-042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 2025 年8 月19 日在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131 号 17 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
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要求,与会董事均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表决结果:同
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选举张航女士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选举孟昭洁女士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及其主任委员
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董事会决策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经全体董事审议通过,选举产生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专业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召集人) 委员组成
审计委员会 刘树艳(独董) 刘树艳(独董)、楚旭日(独董)、董盛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楚旭日(独董) 楚旭日(独董)、刘树艳(独董)、孟昭洁
提名委员会 臧昕(独董) 臧昕(独董)、刘树艳(独董)、张航
战略委员会 张航 张航、董盛、楚旭日(独董)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孟昭洁女士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曹旭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曹旭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及公司需要,董事会同意聘任刘亭亭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八、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华锦集团山东海诚进出口有限公司的业务发展,在综合分析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的基础上,董事会同意为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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