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20 17:33:42 股吧网页版
新华锦: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1


关于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51423816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D P U B L I C AC C O U N T A N T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 话 ( t e l )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关于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报字(2025)第030120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近日出具的《关于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5】065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有关要求,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我们”)作为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锦” “公司”)2024年度的年报审计机构,对问询函中涉及会计师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 1、关于资金占用。年报及相关公告显示,公司存在被控股股东的母公司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锦集团)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 158,214.50 万元,利息 1,150.69 万元,年末余
额 1,663.69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38%;2025 年 1-4 月,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发生额 38,548.79 万元,利息 375.26 万元,期末占用资金和利息已归还。2024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强调事项为前述资金占用事项,以及公司在
资金支付审批、关联方交易的决策、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内部控制缺陷。 2025年一季报显示,公司期末货币资金 3.20 亿元,同比减少 43.64%。

请公司:(1)逐笔列示前述资金占用的具体情况,包括发生时间、金额、资金流转路径、经手主体、关联关系、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参与人、相关事项的责任人等;(2)补充披露 2024 年度及最新一期期末货币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包括存放机构、金额、账户性质、利率等,说明货币资金是否存在其他潜在限制性安排,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以及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并说明公司保障资金安全性的具体措施;( 3)全面自

查并说明除已披露的资金占用外,是否存在其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情况,或其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逐项发表意见,并结合相关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影响情况 说明确定审计意见类型的依据,说明所发表的审计意见的适当性。

公司回复:

一、逐笔列示前述资金占用的具体情况,包括发生时间、金额、资金流转路径、经手主体、关联关系、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参与人、相关事项的责任人等。
(一)相关主体情况及关联关系

序号 公司名称 简称 关联关系

1 青岛新华锦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汽车贸易 子公司(已剥离)

2 山东新华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汽车销售 子公司(已剥离)

3 山东新华锦纺织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