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6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已经公司十一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以下简称《公告格式》)和《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战略,以达到获取长期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织或个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新设立企业的股权投资;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现有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公司经营性项目及资产投资;股票、基金投资;债券、委托贷款及其他债权投资;委托理财及其他投资等。
第三条 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原则上由公司总部集中进行,子公司确有必要进行对外投资的,需事先经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活动参照本办法实施指导、监督及管理。
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第二章 投资原则
第五条 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第六条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第七条 注重风险,保证资金运行安全。
第三章 管理机构
第八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或董事长、经理办公会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在各自权限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
第九条 公司经理为对外投资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组织、实施及监控,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汇报。
第十条 公司投资管理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能分工安排,负责对投资项目的日常管理。
第四章 对外投资决策
第十一条 公司对外投资决策机构的具体权限划分如下:
(一)公司对外投资事项未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由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后实施。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后,方可实施并及时披露: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3、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6、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二)公司的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公司在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3、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6、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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