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5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人”)作为上
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旭股份”或“公司”)2020 年度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就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事项进行了认真、
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1 号)核准,公司面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6,440,957 股,发行价格 12.1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
民币 2,499,999,989.27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后的募集资金 2,460,599,989.27 元
于 2020 年 8 月 5 日划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于 2020 年 8 月 6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518Z0022 号《验资报告》,对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4 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可投入募投项目 累计使用募集 剩余募集资金
号 的金额(注 1) 资金金额 金额(注 2)
1 义乌三期年产 4.3GW 190,305.00 140,673.88 111,640.23 29,033.65
高效晶硅电池项目
2 光伏研发中心项目 70,000.00 30,000.00 27,464.40 2,535.60
3 补充流动资金 75,000.00 75,000.00 75,000.00 0.00
核查意见
合计 335,305.00 245,673.88 214,104.63 31,569.25
注:1、为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含税)后的可投入金额。
2、剩余金额未包含募集资金账户存续期间的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842.75 万元。
三、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9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31,5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该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截至 2025 年 9 月 2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
金共计31,500万元全部归还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依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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