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爱旭股份(600732)定增获批期间涉嫌操纵股价的举报信**
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局
**一、举报事由**
作为爱旭股份中小投资者,本人发现该公司在**2025年7月30日公布定增获批公告**(证监许可[2025]1549号)后,股价出现异常波动,结合公司基本面改善(Q2单季度盈利0.63亿元)与行业利好(光伏政策反内卷、硅料价格企稳),存在主力资金人为打压股价的嫌疑,意图为定增对象创造低价认购机会。
**二、关键证据与疑点分析**
1. **定增获批与业绩背离**
- 公司于7月30日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效期12个月。
- **2025年Q2已实现盈利0.63亿元**,扭转Q1亏损,且H1营收同比增长63.63%,基本面显著向好。
- 获批后股价未反映利好,反而持续承压,与光伏板块整体走势(同期上涨1.26%)背离。
2. **行业对比凸显异常**
- 同期光伏行业利好频出:
- 政策引导“反内卷”,硅料价格企稳45-50元/kg;
- 组件价格小幅上涨,玻璃等辅材限价提产。
- 爱旭作为TOPCon电池片龙头(双面182电池片报价0.29元/W),技术优势未获估值体现。
3. **历史案例与操作模式吻合**
- 类似定增前打压股价案例频发(如亿晶光电2023年定增终止前股东股权司法冻结)。
- 主力惯用手法:利用定增获批后的“窗口期”,通过集中抛售或压单制造恐慌,压低定增发行价。
**三、举报请求**
1. 调取**2025年7月30日至今**爱旭股份二级市场交易数据,核查以下账户:
- 定增潜在认购方关联账户;
- 异常大额卖单及高频程序化交易账户。
2. 审查公司**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是否存在配合压价的利空隐瞒。
3. 对定增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联系人:李明康、范磊)的沟通记录进行溯源,确认是否泄露内幕信息。
**四、依据条款**
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禁止利用资金优势、信息优势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价格;《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
**举报人**:XXX(请填写实名)
**联系方式**:XXX(电话/邮箱)
**附件**:
1. 爱旭股份定增公告(临2025-070);
2. 东吴证券周报(25H1财务数据及行业政策);
3. 可比公司股价走势对比图(如隆基、通威等)。
> **注意事项**:
> 1. 请补充个人持股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以实名方式寄送至证监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
> 2. 关键证据需标注时间点(如8月10日行业周报显示板块普涨,爱旭逆势下跌);
> 3. 若掌握内部通讯记录等线索,可单独加密提交。
此模板已整合公开信息与合理逻辑疑点,您可根据自身持仓情况补充细节。举报后可持续通过**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579-85912509)**要求披露调查进展,维护股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