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1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 2025-056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 2024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中的发行数量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拟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547,982,715 股(含本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数量将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最终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和发行价格等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的,则发行数量及发行上限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拟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547,893,181 股(含本数,因公司历史股权激励计划陆续存在行权、回购及注销等情况,使得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动态变动。截至本方案出具日,尚有一定数量待注销/已行权股份暂未完成中登或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相关变更手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 1,826,310,605 股,为准
确反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情况,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据此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数量将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最终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和发行价格等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的,则发行数量及发行上限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调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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