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600718 证券简称:东软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5-056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十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十届十七次监事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具体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对《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进行修改。
二、变更经营范围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经营范围内增加“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等项目。同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要求,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整体修订。最终经营范围以工商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三、注册资本和股份数量变更情况
因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司股份数量持续变动。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反馈数据,截至 2025 年 7 月31 日,公司股份总数为 1,190,185,179 股,据此同步变更《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和股份数量相关条款。
以上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具体条款修订详见后附的《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特此公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东软集团《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1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
见》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沈阳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沈体改
发(1993)47 号”文件批准,以定向募集方
式于1993年6月设立为外商投资的股份有限
公司。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
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照《公司法》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进行了规范,并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 公司经沈阳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沈体改发
2003 年,经商务部批准,公司的外方投资者 (1993)47 号”文件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
将所持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中方投资者,企业 在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营
2 性质变更为内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业执照。
2007 年、2008 年,经商务部和中国证券监督 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照《公司法》进行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 了规范,并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公司目前
公司吸收合并公司股东东软集团有限公司, 登记机关为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
公司为存续公司,企业性质变更为中外合资 用代码为 91210100604608172K。
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编号为“商外资资审字
[2008]0103 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
资企业批准证书》。
公司在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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