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09 17:43:29 股吧网页版
文投控股: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0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文投控股 编号:2025-061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原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基本情况

2024 年 9 月 18 日,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文投控
股”)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破产清算的议案》。鉴于控股子公司北文投文化投资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文投南京”)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全部资产已不足以偿付全部负债,公司董事会同意北文投南京向法院拟申请破产清算,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2024 年 10 月 23 日,北文投南京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
京一中院”或“法院”)提交破产清算申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发
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99)。
2024 年 10 月 25 日,北文投南京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4)京 01 破申
1193 号《民事裁定书》、(2024)京 01 破 545 号《决定书》及《公告》,裁定
受理北文投南京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管理人,北文投南京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范围。同时,北文投南京管理人定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召开北文投南
京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发布的《关于
法院裁定受理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及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
2024 年 11 月 26 日,北文投南京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会议表决通过了《北文投文化投资南京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以下简称“《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等议案。根据《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为尽可能降低损失、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北文投南京名下的核心资产金牛湖项目土地将推动通过政府有偿收回土地的方式进行妥善处置,具体补偿金额
以政府相关部门作出的行政决定为准。北文投南京将与公司、南京市六合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推进金牛湖项目终止合作与有偿退地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11 月 28 日发布的《关于原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20)。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同意<北文投文化投资南京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日,北文投南京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北文投文化投资南京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以下简称“《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发布的《关于原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4-141)。

2025 年 1 月 16 日,经北文投南京管理人申请,北京一中院作出(2024)京
01 破 545 号之四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据此,北文投南京管理人制定《北文投文化投资南京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批偿债现金分配清单》,并向北文投南京债权人指定收款账户分配偿债现金。根据《第一
批分配清单》,截至 2025 年 1 月 23 日,公司收到第一批偿债现金分配款
41,883,563.03 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耀莱腾龙国际影城管理有限公司收到第
一批偿债现金分配款 5,504,959.42 元。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5 日发布的《关
于原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二、本次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北文投南京管理人转达的北京一中院作出的(2024)京 01破 545 号之五《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北文投南京破产程序。具体内容如下:
“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根据文投南京公司管理人提交的工作报告以及终结破产程序的申请,文投南京公司管理人完成了破产债权确认、破产财产清理清收、破产财产分配等破产清算工作。就文投南京公司现有财产,破产财产分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