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8 17:06:57 股吧网页版
金瑞矿业: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600714 股票简称:金瑞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5-048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
董事会十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实际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拟在原有经营范围的基础上新增“天然水收集与分配(后置许可)、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后置许可)”等内容(最终的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二、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同时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及监事继续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原有制度规则中关于监事会或者监事的规定。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之日起,公司监事会予以取消,第十届监事会全体监事职务自然免除并停止履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履行原监事相关职责。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除上述增加经营范围、公司治理结构调整情况外,为适应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运作需要,公司结合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1 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指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
章程指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 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亿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亿
捌仟捌佰壹拾柒万陆仟贰佰柒拾叁元整 捌仟捌佰壹拾柒万陆仟贰佰柒拾叁元整
(RMB 288,176,273.00元)整。 (RMB 288,176,273.00元)整。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
2 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应在股东会通过同意 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会通过同
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 意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后,再就因
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授 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
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 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
续。 变更登记手续。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董事长辞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当
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董事长辞 在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3 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当……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