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1
证券代码:600714 股票简称:金瑞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5-036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司法拍卖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鉴于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青海省金星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星矿业”)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41,938,670 股股票中的 15,276,629 股股份在 2025 年 5 月 24 日拍卖成交,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前述股份尚未完成股份变更过户手续。因此,本公告中金星矿业所持初始股份数量以办理过户手续完成前的 41,938,670 股为准。
●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票为金星矿业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6,662,041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 63.57%,占公司总股本的 9.25%。该部分股票被拆分为 14,383,090 股、12,278,951 股两次进行拍卖,均竞价成功,成交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154,239,349.60 元、130,992,714.56 元。竞价成功的司法拍卖尚涉及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及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金星矿业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一、本次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金星矿业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41,938,670 股股份于
2025 年5月23日10时至2025年5月24日10时止被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
下简称“西宁中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分拆为14,383,090股、15,276,629股、12,278,951 股三个包进行司法拍卖,其中 15,276,629 股股份由竞买人李健以最高价竞得,其余两个包流拍。
2025 年 6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将被第二次司法拍
卖的提示性公告》,西宁中院于 2025 年 6 月 28 日 10 时至 2025 年 6 月 29 日 10 时
止对上述流拍股份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被拍卖的股票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63.57%,占公司总股本的 9.2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司法拍卖的竞价结果
本次被拍卖股票拆分为 14,383,090 股、12,278,951 股两次进行。经公司查询阿
里资产网络拍卖平台发布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本次拍卖竞价结果详情如下: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成交股数(股) 占公司 买受人 成交价(元)
股股东 总股本比例
14,383,090 4.99% 王梓旭 154,239,349.60
金星矿业 否
12,278,951 4.26% 韩莉莉 130,992,714.56
合计 - 26,662,041 9.25% - 285,232,064.16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支付竞价成交价余款、办理相关手续。最终成交结果以西宁中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公司目前未知上述竞买人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关联关系和其后续安排。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星矿业持有公司41,938,67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55%。其中15,276,629 股股份在2025年5月24日拍卖成交,尚未完成股份变更过户手续。如本次竞拍股份顺利完成过户,金星矿业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2.金星矿业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其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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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