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4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5-042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
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50,000万元(含)且不高于6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1.82元/股,回购用途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3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8月28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 (%)
1 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 457,494,897 14.80
2 深圳市盛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57,000,000 1.84
3 姚雄杰 40,305,000 1.30
4 罗宾木业有限公司 29,750,000 0.96
5 何冬海 20,230,581 0.65
6 李艳丽 17,682,900 0.57
7 赵惠新 16,943,400 0.55
8 厦门中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略万新 3 16,165,122 0.5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9 王秀海 14,189,060 0.46
10 傅晓渝 13,000,000 0.42
注:截至2025年8月28日,公司股份性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相同。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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