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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04 16:38:15 股吧网页版
ST盛屯: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5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ST盛屯 公告编号:2025-035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能否撤销其他风险
警示,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8月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现就公司股票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的规定以及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厦证监处罚字[2024]4号)陈述的情况,公司股票于2024年7月31日停牌1天,2024年8月1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二、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相关规定进行了逐项自查,截至公告日,确认公司不存在触及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符合第9.8.8条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一)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已满12个月

公司自2024年8月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号),已满十二个月。

(二)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
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已披露的2021年、2022年年报,2023年分季度财务数据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受影响的以前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财务报表前期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三)公司已就投资者索赔事项充分计提预计负债

截至公告日,公司收到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立案的案件共计1件,案件标的金额10,000.00元。公司聘请了专业机构对损失赔偿金额敞口做出了合理估计,已基于谨慎性考虑计提了预计负债200万元。公司在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或有事项段披露了案件的相关进展情况,如后续相关诉讼案件金额达到披露标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8条相关规定,公司认为已符合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召开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

三、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能否获得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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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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