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30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ST盛屯 公告编号:2025-034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被担保人:宏盛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盛国际”)、科立鑫(珠海)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立鑫(珠海)”)。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屯矿业”)为宏盛国际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厦门分行”)作为代理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分行”)、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东亚银行厦门分行”)作为参贷行的并购银团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宏盛国际以其持有的Huawe NickelCompany Limited (华玮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玮镍业”)45%股权、华玮镍业以其持有的PT.YOUSHAN NICKEL INDONESIA(友山镍业印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山镍业”)65%股权为宏盛国际的并购银团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担保债权本金为不超过相当于9,700万美元的等值人民币。
公司为下属公司科立鑫(珠海)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区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深圳南山区支行”)申请的最高额本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整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5年4月14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5日和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与并购银团代理行兴业银行厦门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宏盛国际最高额本金不超过相当于9,700万美元等值人民币的并购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宏盛国际与并购银团代理行兴业银行签订《股份押记契据》,以其持有的华玮镍业45%股权,为宏盛国际最高额本金不超过相当于9,700万美元等值人民币的并购银团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期限自贷款合同日期起至所有债务人在所有融资合同下的责任完全不可撤销并无条件地清偿及满足为止。
华玮镍业与并购银团代理行兴业银行签订《股份质押协议》,以其持有的友山镍业65%股权,为宏盛国际向最高额本金不超过相当于9,700万美元等值人民币的并购银团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期限自贷款合同日期起至所有债务人在所有融资合同下的责任完全不可撤销并无条件地清偿及满足为止。
公司与邮储银行深圳南山区支行签订《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科立鑫(珠海)在邮储银行深圳南山区支行申请的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的额度范围之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宏盛国际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10,958.30万元,为科立鑫(珠海)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6,865.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宏盛国际
(1)公司名称:宏盛国际资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05月02日
(3)注册地址:RM 22G 5F, SELWYN FACTORY BUILDING, 404 KWUN TONG ROAD,
KWUNG TONG, KOWLONG, HONG KONG.
(4)董事:骆玮琦
(5)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
(6)经营范围:国际贸易与投资
(7)宏盛国际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6月30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元) 11,105,819,770.26 12,621,862,071.35
负债总额(元) 9,100,333,528.59 10,058,990,818.27
资产净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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