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9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ST盛屯 公告编号:2025-030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被担保人: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屯矿业”或“上市公司”)、贵州华金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矿业”)、四川盛屯锌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锌锗”)、汉源盛屯锌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源盛屯锌锗”)、科立鑫(珠海)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立鑫(珠海)”)。
●公司下属公司兴安埃玛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玛矿业”)以内蒙古科右前旗巴根黑格其尔矿区铅锌矿采矿权为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东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厦门东区支行”)申请的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4,271.57万元整的授信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为下属公司华金矿业在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册亨支行(以下简称“贵阳银行册亨支行”)申请的最高额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整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为下属公司盛屯锌锗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成都分行”)申请的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整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为下属公司盛屯锌锗在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银金租”)办理的108,085,729.96元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下属公司汉源盛屯锌锗在浦银金租办理的162,128,594.93元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为下属公司科立鑫(珠海)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珠海分行”)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整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为公司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下属公司埃玛矿业就内蒙古科右前旗巴根黑格其尔矿区铅锌矿采矿权与中国工商银行厦门东区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同意为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厦门东区支行申请的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壹拾亿肆仟贰佰柒拾壹万伍仟柒佰元整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保证期限为十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埃玛矿业已履行内部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盛屯矿业
(1)公司名称: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7年01月14日
(3)注册地址:厦门市翔安区莲亭路836号3#楼101号A单元
(4)法定代表人:熊波
(5)注册资本:309,061.1551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对矿山、矿山工程建设业的投资与管理;批发零售矿产品、有色金属;黄金和白银现货销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信息咨询;智能高新技术产品的销售、服务;接受委托经营管理资产和股权;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7)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3月31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元) 37,528,507,486.37 39,397,840,705.76
负债总额(元) 20,630,179,992.47 22,037,978,534.60
资产净额(元) 16,898,327,493.90 17,359,862,171.16
项目 2024年1-12月 2025年1-3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 25,730,460,453.80 5,666,696,078.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005,394,698.48 291,173,771.27
的净利润(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