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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7 18:11:34 股吧网页版
苏美达: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8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党委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按照职权和程序作出决定。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会办公室,保管董事会印章。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第四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召开四次定期会议,其中应当至少在上下
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五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六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总经理提议时;

(六)过半数独立董事提议时;

(七)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八)《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提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相抵触,并且属于董事会的职责范围;

(二)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董事会办公室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应当于当日转交董事长。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或者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后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

第八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未设副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九条 会议通知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将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董事及列席人员。董事收到会议通知后,应及时予以确认并反馈相关信息。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不完整、论证不充分或者提供不及时的,可以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会议或者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应当予以采纳。

第十条 会议通知的内容

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

(二)会议的召开方式;

(三)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四)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如涉及);

(五)董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六)董事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三)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第十一条 会议通知的变更

董事会定期会议的书面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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