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06 18:54:43 股吧网页版
光明地产:光明地产关于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借款预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7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5-040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借款预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是否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否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关联借款总额度概述

为进一步支持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明地产”、“上市公司”)发展,保证公司流动资金的正常运转,降低部分财务费用,公司控股股东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光明集团”)及其关联方拟在 2025 年度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借款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63 亿元(含 2025 年当期新增及往年未到期借款,实际借款金额以到账金额为准),
借款额度期限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鉴于审议光明地产年度关联借款预计额度的股东会一般在每年年中召开,为了有效衔接自然年度与股东会之间的时间差异,在下一年审议公司年度关联借款预计额度的股东会未召开期间,发生的关联借款授权公司总裁机构在 2025年度预计总额度内核准。

具体关联借款情况如下:

1、光明集团提供光明地产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2、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光明财务公司”)提供光明地产及下属子公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10%。

3、上海花卉园艺(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上花集团”)提供光明地产及下属子公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20%。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借款期限、利率情况

光明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 35.22%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光明财务公司、上花集团均为光明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光明集团、光明财务公司、上花集团为本公司提供借款的交易均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1、借款对象: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此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具体资金需求确认每笔借款的实际使用对象;

2、借款总额:上述三家关联方提供借款合计不超过 163 亿元(实际借款额以到账金额为准);

3、借款期限: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4、借款利率:上述三家关联方提供借款的利率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20%。

三、关联方介绍

1、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1)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的基本情况:成立日期 1995 年 5 月 26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华山路 263 弄 7 号;法定代表人是明芳;注册资本 496585.7098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食品销售管理(非实物方式),国有资产的经营与管理,实业投资,农、林、牧、渔、水利及其服务业,国内商业批发零售(除专
项规定),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产权经纪,会展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光明集
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 784,975,12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5.22%。

2、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的基本情况:成立日期 2014 年 12 月 29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1539 号办公楼二座 33 层;法定代表人沈军;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与光明集团的关系:是光明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3)与本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

3、上海花卉园艺(集团)有限公司

(1)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的基本情况:成立日期 1989 年 5 月 26 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