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第一条 为了维护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1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
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
2 时,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
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
3 新增 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规
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 第二十三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
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 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借款等形式,
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
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除外。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向持股员工提供财务资助
4 时,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照股东
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
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
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董事
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六条 公司购回股份,可以下列方式之一进 第二十七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
行: 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