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9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4 年度报告
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5】0754 号),交易所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以下简称 3 号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规定,要求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信息。相关问询及回复如下:
一、关于经营状况。
年报及前期公告显示,2024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5 亿元,同比下降 16.7%,
实现扣非前后净利润均为-1.31 亿元。2022 至 2024 年,公司扣非前后归母净利润已连续三年为负。报告期内公司单季度营业收入呈现下降趋势,单季度净利润波动较大。公司主营旅游景区运营管理等业务,2024 年公司景区运营管理业务实现
营业收入 9.7 亿元,同比下降 32.6%,毛利率同比减少 13.57 个百分点。鉴于管理
酬金回款情况,公司自 2024 年起不再对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三河一山”绿道项目及渼陂湖景区等进行运营管理,并转让相关管理公司股权。2025 年 4 月 27日,公司签订《〈大雁塔景区、大唐不夜城景区权利义务转让协议〉补充协议》,明确自 2024 年起公司不再对大雁塔景区、大唐不夜城景区等收取管理酬金。请公司补充披露:
(一)公司运营管理的景区的基本情况,包括合同委托方、是否为关联方及认定依据、管理期限、收费方式、定价政策及依据、交易结算方式、报告期内交易金额及占比情况、确认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应收账款及期后回款情况等;
公司回复:
1、2024年度公司自有自营的景区为曲江海洋极地公园,收入来源为景区门票、
景区内经营活动收入;公司受托运营管理的景区大唐芙蓉园、曲江池遗址公园、唐城墙遗址公园、大雁塔景区、大唐不夜城景区(含开元广场、银泰广场等)和唐慈恩寺遗址公园的委托方为西安曲江新区事业资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产管理中心”);明城墙景区委托方为西安城墙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2、西安山河景区运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河景区”)、西安曲江渼陂湖景区管理有限公司因委托合同到期不再管理(以下简称“渼陂湖”);西安曲江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明宫”)因100%股权转让给公司关联方西安曲江大明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交易完成后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公司不再受托管理。
3、受托管理景区具体信息如下:
合 合 交 定价 合同
同 同 负责运营 易 政策 是否 委托
委 受 管理的景 类 及依 发生 管理 合同主要内容
托 托 区 型 据 变更 期限
方 方
曲江社会事业中心(已更名为:资产管理中心)
委托公司对大唐芙蓉园景区进行运营管理,委托期限
为 20 年,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
止委托期限届满,公司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展权。
西 西 公司管理酬金来源于景区的门票收入,公司可以在该
安 安 景区进行经营性活动,经营性收入归公司所有。经营
曲 曲 通 性收入除门票收入外,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收入(房屋、
江 江 过 截 场地、广告位等)、导游收入、停车场收入、专项活
新 文 招 止 动运营等。管理酬金来源于大唐芙蓉园的门票收益。
区 化 提 标 203 分为基本酬金与分成酬金两部分;2024 年度门票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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