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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天雁: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2025年8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3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各负其
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运行和管理机制,明确经理层的组成、职责、权限和运作程序,提高议事和办事效率,规范公司经理人员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依法行使管理生产经
营、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等职权,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接受董事会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 本工作规则适用于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
师等经理层成员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根据有关规定聘
任或者解聘;设副总经理若干名、总会计师 1 名,协助总经理工作,经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根据有关规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等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聘期三年,聘期届满可以连聘连
任。

第六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是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

第三章 总经理职责

第七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公司融资方案和资产处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全面预算、决算方案;

(五)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六)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七)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八)拟订公司收入分配方案;

(九)拟订公司的改革、重组方案;

(十)拟订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风险管理体系方案;
(十一)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十二)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十三)根据董事会决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批准经常性项目费用和长期投资阶段性费用的支出;

(十四)建立总经理工作会议制度,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工作会议;

(十五)董事会授予的职权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董事会可根据需要对总经理的授权事项和权
限进行调整。对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的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策事项,决策前一般应当听取党委书记、董事长意见,意见不
一致时暂缓上会;对其他重要议题,也要注重听取党委书记、董事长意见。总经理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董事会的决议或者超越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策范围。根据工作需要,总经理可对职权范围内事项进行适度授权。总经理职务空缺时,董事长代行总经理的职权。

第九条 总经理可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总经理辞
职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条 关于公司对总经理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负
责组织。评价分年度评价与任期评价。对总经理的绩效评价是确定总经理薪酬以及其他激励的依据。总经理的年度报酬经董事会按有关规定决定。

第十一条 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行使下列职权:

(一)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作为总经理的助手,受总经理委托分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并在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业务文件;

(二)协助总经理向董事会提交的议案、方案、报告和文件的准备;

(三)组织实施总经理办公会形成的有关决议;

(四)总经理因特殊情况不能履行职务时,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受总经理委托代行总经理的职权。

第十二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在行使职
权时,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勤勉和忠实的义务。

第四章 总经理会议制度

第十三条 总经理工作会议包括总经理办公会、公司专
题会和经济活动分析会等;董事长根据工作需要有权出席总经理工作会议。

第十四条 总经理以总经理办公会等形式研究决定总
经理职责范围内的重要事项。

(一)总经理办公会由公司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因特殊情况不能履行职责时,可以委托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主持;

(二)总经理办公会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应到会人员出席方可召开;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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