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9
证券代码:600696 证券简称:*ST岩石 公告编号:2025-044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阶段:一审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 被告
● 涉案金额:8,322.53万元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30 日披露了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
诉贵州高酱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公司及成都兴健德贸易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具体请见《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2024-084)。公司于近日收到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2024)黔 03 民初195 号)。
二、民事判决书的主要内容
1、原告与被告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之后所签订
的《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一)》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解除;
2、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支付原告工程款 65,495,413.09 元及利息(以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从 2024 年 8 月 2 日起计
算至付清之日止);
3、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支付原告损失 16,181,909.51 元;
4、原告就工程款 65,495,413.09 元在其施工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一)》 项下已施工工程,包括鉴定意见中确定性意见中的土建部分、安装部分以及推断性意见中的建安工程、选择性意见中的建安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5、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6、案件受理费 450,186.61 元,由被告负担,保全费 5,000.00 元,由被告负担。
鉴定费 1,155,000.00 元,由被告负担 1,092,793.61 元,原告负担 62,206.39 元。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已在 2024 年财务报表中计提了工程款和停工损失,后续将根据判决金额做进一步的账务处理。
四、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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