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0
证券代码:600696 证券简称:*ST岩石 公告编号:2025-034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诉讼一审阶段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主要诉求及金额:暂计30,321,013.28元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2025)沪0118民初5927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以下简称“原告”)诉上海君道贵酿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一”)及上海光年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二、诉讼案件的主要内容
(一)事实与理由
原告认为:原告与被告一签订了借款额度为3000万元的《网贷通循环借款合同》,与被告二签署了《最高额抵押合同》及《最高额质押合同》。被告一已全额提款,但两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还款义务。
(二)诉讼请求的内容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借款本金人民币 30,000,000.00 元,利息
319,125.00 元;
2、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截止至 2024 年 12 月 10 日的逾期利息 1,888.28
元及自 2024 年 12 月 11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以未还本息
30,319,125.00 元为基数,利率为合同约定的逾期利率);
3、判令被告一未能履行上述全部支付义务时,原告有权就被告二名下坐
落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00 号 402 室的不动产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人
民币 5200 万元的最高余额内优先受偿;
4、判令被告一未能履行上述全部支付义务时,原告有权就中国人民银行
征信中心登记证明编号 21822041002719666000 下对应的被质押应收账款(出租
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00 号 402 室等经营性行为而获得并享有的向房
地产的承租人等义务人要求付款的权利)行使质押权,并在人民币 3000 万元的
最高余额内优先受偿;
5、本案的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的资产可能存在被拍卖、变卖的风险。因本诉讼尚未正式开庭审理,暂
无法判断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四、备查文件
《传票》
《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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