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5—039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半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如在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红利金额,具体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母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27,879,129.9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800,380,078.68元,减去2024年度分红金额26,095,387.38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02,163,821.23元。经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为持续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积极回报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869,846,246股计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43,492,312.3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0.78%。如在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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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红利金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股东大会授权情况
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当期经营情况、资金状况等情况,全权决定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具体利润分配方案(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组织利润分配实施等,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充分考虑了投资者合理回报及公司经营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投资者合理回报和公司经营发展等情况,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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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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