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30
证券代码:600692 证券简称: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 46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同时公司拟对《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描述,部分描述由“审计委员会”代替;
2.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
3.除前述两类修订外,其他主要修订情况对比如下:
一、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表人。 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
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
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
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
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
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
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
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
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 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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