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通股份受到上海证监局责令改正行政监管 存在三项违规事项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近日,亚通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监局《关于对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梁峻、翟云云、顾培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司存在三项违规事项。
根据公告显示,违规事项包括:1)收入确认不准确。2023年4月,华盛建设中标亚通股份控股子公司保障房建设项目的桩基工程,亚通股份全资子公司混凝土公司向华盛建设提供管桩及相关服务。亚通股份合并层面确认了混凝土公司向华盛建设提供管桩及附加服务产生收入6049.11万元,但因未在报告期内让渡管桩控制权,该收入确认不符合相关规定,导致公司2023年年报披露的收入不准确。2)人工成本归集不准确。2023年,混凝土公司及亚通股份其他子公司共同向华盛建设提供安装、焊接等管桩销售附加服务。根据桩基工程施工日记记载,施工周期为3个月。但亚通股份核算了4个月的人工成本,对管桩销售附加服务相关人工成本归集不准确,导致公司2023年年报披露的利润总额不准确。3)客户销售额披露不合规。亚通股份在2021年至2023年年报中披露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时,没有将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客户视为同一客户合并列示,不符合相关规定。
上海证监局认为,亚通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对亚通股份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亚通股份时任董事长梁峻等人在履职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决定对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司表示,将积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总结、整改,及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朱帆)
文:朱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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