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1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5-031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3年第四次会议和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八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规模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
一、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
(一)募集资金规模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由不超过 74,763.16 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73,763.16 万元(含本数)。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调整前:
1、“特别提示: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4,763.16万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2、“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概要/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案概况/(九)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4,763.16 万元(含本数),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3、“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4,763.16 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调整后:
1、“特别提示: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3,763.16万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2、“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概要/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案概况/(九)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3,763.16 万元(含本数),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3、“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3,763.16 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发
行相关事宜的授权,本议案所述的发行方案调整事宜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范围内的事项,因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发行数量
因募集资金总额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调整由不超过256,038,216 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252,613,560 股(含本数)。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调整前:
1、“特别提示: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256,038,216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票数量为准。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事项导致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将作相应调整。”
2、“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概要/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案概况/(五)发行数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256,038,216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票数量为准。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后:
1、“特别提示: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252,613,560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票数量为准。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事项导致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2、“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概要/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案概况/(五)发行数量:本次向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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