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百及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收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决定书 涉违规担保与资金占用
来源:财中社
南京新百(600682)发布公告,2025年7月18日,公司及控股股东三胞集团分别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决定书指出,公司存在未及时审议及披露对外担保事项的违规行为,包括2018年至2021年对外担保未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三胞集团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导致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根据决定书,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涉及的责任人包括时任董事长袁亚非等。此外,三胞集团也因未按规定报送关联人名单和资金占用事项受到警示。监管措施要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全面自查,及时补充披露相关信息,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监管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2025年一季度,南京新百实现收入15.69亿元,归母净利润1.2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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