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
改造范围主要是位于中心城区周边、老城镇地区(撤制镇)、城乡结合部,以集体建设用地为主,现状为村民宅基地和其他用地相互交织,被城镇建成区包围或基本包围的自然村。将群众需求迫切、城市安全和社会治理隐患多的城中村优先纳入改造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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