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8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 2025-40 号
债券代码:242444 债券简称:25 东科 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阳光”)与关联方宁波勇诚东阳光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东阳光创投”)拟共同增资常州纵慧芯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纵慧芯光”、“标的公司”或“交易标的”),其中,公司拟以 9,000.00 万元自有资金增资认购纵慧芯光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795,205.23元,增资完成后持股比例为2.575%,宁波东阳光创投拟以 6,000.00 万元自有资金增资认购纵慧芯光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530,136.82 元,增资完成后持股比例为 1.717%。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宁波东阳光创投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关联交易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宁波东阳光创投发生的关联交
易为公司放弃参股公司的增资优先认购权,涉及金额为 1,000.00 万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因宏观政策、市场环境、研发进度等因素影响,经营发展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交易未设置业绩承诺,若未来宏观政策、市场环境出现重大变化,或标的公司产品上市时间推迟或其自身经营情况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导致标的公司预期的收益无法达到预期,可能对公司未来预期业绩和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宁波东阳光创投拟作为纵慧芯光投资者,分别与纵慧芯光、赵
励、江阴锴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芯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签署《常州纵慧芯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常州纵慧芯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协议》,按照协议约定,公司以 9,000.00 万元自有资金增资认购纵慧芯光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795,205.23 元,增资完成后持股比例为2.575%;宁波东阳光创投拟以 6,000.00 万元自有资金增资认购纵慧芯光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530,136.82 元,增资完成后持股比例为 1.717%。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随着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快速发展,对高速、高效、低能耗的数据传输需求日益增长,数据中心规模也不断扩大。光芯片作为数据中心光通信系统的核心部件,能够实现高速、低功耗的数据传输,性能和可靠性直接影响数据中心的效率;而液冷技术作为一种高效的散热解决方案,能满足数据中心降低能耗和高效散热的需求,确保光芯片在高功率运行时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光芯片和液冷技术两者在数据中心应用场景的深度融合,将推动数据中心产业链的整合与创新。
光芯片生产工艺复杂,技术壁垒高,纵慧芯光作为国内 VCSEL 芯片领域的头部企业,长期专注于技术研发与创新,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具备较强的技术迭代与产业链整合能力。基于公司目前在数据中心液冷技术领域的战略布局,公司本次增资参股纵慧芯光,旨在利用液冷技术和光芯片在技术和业务的强互补性,开发更高效、更可靠的数据中心液冷散热整体解决方案,进一步推动公司在数据中心液冷技术领域的发展,提升综合竞争力。
(三)其他情况
宁波东阳光创投由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深圳东阳光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光创投”)与基金管理人共同控制管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宁波东阳光创投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事项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未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因宁波东阳光创投为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东阳光创投与基金管理人共同控制管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宁波东阳光创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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