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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7 17:14:21 股吧网页版
天目药业: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8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职权、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人员范围为总经理经营班子成员,即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三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公司经理人员履行职权,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遵守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第五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较丰富的管理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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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者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掌握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五)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总经理可以在任期
届满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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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第三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职责和分工

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行政职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酬。

第九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三)主持总经理办公室会议,讨论有关公司经营、管理等重大事项,以及各部门、子公司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并对会议形成决议或承担领导责任;

(四)拟订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和重大经营项目,报请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五)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或弥补亏损方案,报请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六)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七)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八)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九)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十一)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十二)列席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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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的标准事项,总经理在《公司章程》对董事长的授权范围内依据公司内部相关管理规定决定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等各类经营管理事项。总经理因其超过授权范围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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