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尖峰集团
股票代码:600668.SH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华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八一南街 387 号信华大楼 1013 号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八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尖峰集团”)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尖峰集团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事项已取得金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目 录......3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12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4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华国 指 金华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资运营公司
陆港有限 指 金华市国际陆港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尖峰集团 指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华交投 指 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陆港产发 指 金华市国际陆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通济国投 指 金华市通济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系尖峰集团的控股股
东
金华市国资委 指 金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系尖峰集团的
实际控制人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最近三年一期 指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3 月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金华国资运营公司基本介绍
企业名称 金华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八一南街 387 号信华大楼 5 楼
法定代表人 宣利新
注册资本 500,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012549743237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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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