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6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证券代码:600668 编号:临 2025-040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财务资助余额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主要内容:经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尖峰集团”或“本公司”)十一届12次董事会批准,2023年8月18日,全资子公司贵州黄平尖峰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尖峰”)向黄平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黄平城投”)提供了23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两年。截至公告日,黄平城投已归还1919.36万元,尚有余额380.64万元未归还,因涉及贵州尖峰原料矿区范围内的相关搬迁工程尚未全部完工,拟同意前述380.64万元借款余额展期两年,该展期借款不计利息。
●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事项经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财务资助展期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展期概况
因黄平城投负责对贵州尖峰矿区范围内的通信铁塔、房屋等进行搬迁,向贵州尖峰提出 2300 万元借款要求。由于该矿区是贵州尖峰的原料来源,经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12 次会议决议批准,2023 年 8 月 18 日,贵州尖峰向黄平城
投提供了 2300 万元借款,期限为两年。详见本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披露的
临 2023-009《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截至公告日,黄平城投已向贵州尖峰归还 1919.36 万元,尚有余额 380.64
万元未归还。因上述搬迁工作尚未全部完工,黄平城投提出延长借款余额 380.64万元的期限两年,为了支持搬迁工程,拟同意前述 380.64 万元借款余额展期两
年,该展期借款不计利息。
2025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 11 次会议,公司现有九
名董事,全体董事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审议与表决,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财务资助余额展期的议案》。该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由黄平县助力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黄平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法定代表人:宋成
4、注册资本:110,000 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1 年 05 月 06 日
6、登记机关: 黄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7、注册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黄平县新州镇林溪苑
8、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城镇基础设施及附属工程的投(融)资、管理和收益。土地整治、整理及开发。旅游文化产业的投资开发。农民集中住房。棚户区改造。生态移民。校舍修建与维护。农村道路。建设技术咨询、营销策划、建材、广告及停车场经营。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股东情况:黄平县国有企业服务中心持有其 100%股权
10、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黄平城投的总资产为 23.73 亿元,负债总额
为 14.44 亿元,净资产 9.29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60.85%;2024 年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94.57 万元。
11、另外,经公司十一届 7 次董事会批准,2022 年 6 月 17 日贵州尖峰向黄
平城投提供了 1300 万元借款,期限为两年,用于支持涉及贵州尖峰矿山的道路
工程改道。借款期内,黄平城投归还了 100 万元。2024 年 6 月 14 日,经公司第
十二届第 3 次董事会批准,同意前述借款余额 1200 万元展期两年。详见本公司
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2024 年 6 月 15 日披露的临 2022-015《关于提供财务资助
的公告》、临 2024-022《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借款展期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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