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13 18:14:50 股吧网页版
太极实业: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4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25-050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修订概况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极实业”)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

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

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对《公司章程》及章程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

议事规则》进行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主要包括:1、涉及“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

为“股东会”;2、删除监事会专章及监事会、监事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3、增加设置职工董事的相关规定;4、

调整股东会及董事会部分职权;5、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独立董事、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专节;6、强化股东权利,将临时提案权股东的持股比例由 3%

降至 1%;7、明确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8、明确公司现

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9、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对

公司章程其他内容进行补充或完善。

二、《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

修订前 修订后

1、相关条款仅涉及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将“或”调整为“或者”、以及不影响条款含
义的标点调整的,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情况下,不再单独列示。

2、相关条款由于《公司章程》新增和删除条款导致原有序号发生变化、或交叉引用的条款序号调整的,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情况下,不再单独列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上市公司章 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 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 第二条 ……

本公司经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体改生 本公司经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体改生
(1992)91 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在无锡市 (1992)91 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在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统 数据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200135890776N。 为 91320200135890776N。

…… ……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