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6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
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提升公司诚信度、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
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树立尊重投资者、尊重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
(二)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内容及方式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
(一)投资者,包括潜在投资者;
(二)证券分析师;
(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证券监管部门等相关政府机构;
(五)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的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
(二)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三)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主要包括: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重大投融资决策及其变化、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置换、募集资金的使用和收益、重大关联交易、对外合作、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层变动、管理模式及股东会、董事会等各种公司运营过程中的信息;
(四)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五)公司的文化建设;
(六)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七)投资者诉求处理的信息;
(八)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九)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七条 公司可以通过公司官方网站、在官方网站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和上证 e 互动平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新媒体平台、电话、传真、邮箱、投资者教育基地等方式,采取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接待来访、座谈交流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
第八条 公司应充分考虑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参加
股东会提供便利,为投资者发言、提问以及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交流提供必要的时
公司可以在按照信息披露规则作出公告后至股东会召开前,与投资者充分沟通,广泛征询意见。
第九条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公布公司网址和咨询电话号码。当网址或者咨询电话号
码发生变更后,公司应当及时进行公告。
公司应当保证咨询电话、传真和电子信箱等对外联系渠道畅通,确保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有专人接听,并通过有效形式及时向投资者答复和反馈相关信息。
第十条 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的行为,以及投资者保护机构持股行权、公开征集股
东权利、纠纷调解、代表人诉讼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各项活动,公司应当积极支持配合。投资者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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